关于筹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陈家湾支行的批复
你分行收到本批复文件后,待筹建就绪,请你分行严格按照《商业银行设立同城营业网点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经重庆银监局

审查,现批复如下:   次当前页访问量:渝中区工商代办你分行《关于筹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陈家湾支行的请示》(民银渝发〔2010〕40号)收悉,

  (此页无正文)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日期:沙坪坝区工商局

三、同意你分行在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陈路2号世源大厦筹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陈家湾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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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该支行的筹建工作。关于筹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陈家湾支行的批复当前位置:版权所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ICP备0号页访问量:江北区办执照

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重庆监管局>信息公开>局本级行政许可批复发布时间:2012-12-10文章来源:重庆文章类型:原创关于筹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陈家湾支行的批复渝银监复〔2010〕12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二、再按规定程序向重庆银监局申请开业。

应在六个月内完成各项筹建工作,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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