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重庆银监局审查,
同意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永支行开业,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相关况。2013年12月30日日期:你行收到本批复文件后,照齐全后方可开业。营业地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重庆监管局>信息公开>局本级行政许可批复发布时间:2014-02-19文章来源:重庆文章类型:原创关于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永支行开业的批复渝银监复〔2013〕189号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二、
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收回《金融许可证》,
版权所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ICP备0号页访问量:操作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该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凭此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并于工商、一、
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你行《关于西永支行开业的请示》(渝三峡银文〔2013〕116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